扬州市邗江区统计局
关于我区农村贫困人口的调查报告

邗江调查队

      根据上级的部署,我们近期对全区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贫困农户进行了一次快速调查,基本摸清了全区农村贫困人口的数量、分布状况、组成结构等情况,同时对致贫原因、增收途径等进行了分析思考。

      一、贫困人口快速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快速调查采取全面普查的办法,调查范围为全区农村范围内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即人均日生活消费支出低于1美元)的农户。调查方法为:深入到各行政村村民小组,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按人均纯收入由低到高逐户排查,将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户逐户登记,逐级汇总上报。为确保数据质量,我们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一是制定统一调查方案,二是进行分级培训,三是制定规范的工作流程,四是强化督查。

      调查资料显示:截止2007年底,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贫困家庭户数4742户、8148人,分别占全区农村总户数和人口的1.81%。在接受调查的贫困家庭中,已进五保的2254户,占贫困户的47.5%,人口2285人,占28.1%。已进入民政低保的1844户,占38.9%;人口4445人,占54.6%。没有保障的贫困户644户,占13.6%;人口1418人,占17.3%。全区农村贫困人口的分布状况呈现如下特点:

      1、我区贫困人口的比重全市最低。我区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为1.81%,比全市平均水平3.49%低1.68个百分点。在各县(市、区)中,我区贫困人口的比重与广陵区相同,仅是其他县(市、区)的一半,为全市最低。(详见附表1)

      2、北山片贫困人口比重最高。全区四个片中,北山片的贫困人口为3366人,占农村总人口的2.09%,所占比重高于城区片的1.30%、城东片的1.68%和北洲片的1.97%。城区片、城东片、北洲片、北山片贫困人口占全区贫困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8.1%、11.0%、29.6%、41.3%。

      3、城区街道贫困人口比重较低。在调查的15个镇、街道(含新盛街道)中,头桥、公道、槐泗的贫困人口分别超过800人,占全区贫困人口的36.5%。蒋王、汊河、邗上3个街道的贫困人口最少,仅为398人。(详见附表2)

      二、影响贫困农户脱贫的主要因素

      1、依靠一产增收的空间缩小。粮价虽升,但种粮的效益仍然不高。经调查测算,种1亩麦子,一般亩产700斤,按每斤0.70元计算,价值490元,扣除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成本约280元,不算工时,从播种到收获8个月,农民从每亩麦子中得到的收益仅200元左右。秋季再种一季水稻,扣除成本,收益不足400元,农民种一亩田全年得到的收入仅为600元左右,贫困农户的耕地有限,靠一产增收的空间很小。

      2、思想保守。在调查中,我们感觉到,贫困户多数安于现状,习惯于传统的生活方式,存在着一种“种田是为了吃饭,养猪是为了过年,养鸡养鸭是为了弄点零花钱”的守旧思想,缺乏创新意识与开拓精神,只求日子有得过、不求过得好。

      3、受身体等因素制约。调查结果表明,造成贫困的原因较多,如残疾、疾病、灾害、多子女、无劳动力等。其中因残疾、疾病等身体原因致贫的比例最高。另外,因缺劳动力致贫、因缺技能致贫的现象在农村贫困群体中均占一定比重。调查发现,在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只有270户,仅占5.7%,此外,由于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很多贫困户一时难以进入高收入领域。

      4、生活性负担相对较重。各级党委、政府十分关心农民的负担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虽然生产性负担逐步减轻,但生活性负担依然很重。农民以前所称的住房、教育、医疗“三座大山”中,教育和医疗问题仍然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2007年农村百户调查资料显示,教育和医疗的费用已占生活消费支出的20%,不少家庭因教育、医疗而致贫,再加上赡养老人的费用、人情往来的费用等,这些费用已经构成了农民支出的最主要部分。由于这些不尽合理的支出,使得农民的收入所剩无几,低收入农户更是入不敷出。

      三、加快贫困户脱贫的对策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效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要明确到镇(街道),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并将此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区政府要分别向重点镇、村、组,派驻扶贫工作队(组),集中力量进行帮扶,以此作为脱贫攻坚的抓手,点面结合,整村推进。同时,要以镇(街道)为单位,对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户进行全面登记,建档立卡。具体到村组,可采用村民评议、上墙公示的办法产生,以掌握情况、因户施策,也便于监测和考核。

      2、明确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政府对贫困农户应明确优惠政策,在资金、项目上予以帮助,发展生产。同时,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从单纯的一产向二、三产业转移。对难以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主要通过发展高效农业项目,增加收入,实行生产自救。贫困户可以自己发展高效农业项目,也可以通过出租、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流转收益和打工收益两份收入。

      3、加大民政救助和挂钩扶贫力度。对缺劳力、残疾、疾病、灾害致贫的农户,民政部门应加大救助力度,提高低保标准,扩大低保范围,对一些符合低保条件而未享受低保的贫困户,尽快纳入低保范围。同时,充分发挥慈善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广集善款。加大村企、村村挂钩合作推进力度。大力引导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与经济薄弱村开展挂钩帮扶,加快探索村企挂钩的有效机制,鼓励企业在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等方面,与挂钩村开展合作,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致富。

      4、增加公用事业投入,减轻农民负担。政府应不断增加公用事业投入,并建立自然增长的有效机制。减轻低收入农户的社会负担,实际上等于增加其收入。既要重视研究解决税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又要注意贫困农户实际问题;既要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又要兼顾贫困群体的实际困难。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同时,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加快探索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附表1:

扬州市贫困户及贫困人口数据

项目

2500元以下贫困户

农村人口

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比重(%

其中:五保户

低保户

有劳动能力户

户数(户)

人数(人)

人数  (万人)

%

户数(户)

人数(人)

户数(户)

人数(人)

户数(户)

人数(人)

扬州市

54145

108373

310.63

3.49

13190

13552

22614

48221

7210

20516

广陵区

485

1102

6.06

1.81

30

30

307

635

99

264

邗江区

4742

8148

44.98

1.81

2254

2285

1844

4445

270

713

维扬区

819

2162

6.5

3.32

66

69

366

888

221

830

宝应县

15878

32113

68.29

4.7

3259

3352

6360

12645

2146

6413

仪征市

6732

14896

39.04

3.82

1983

1983

2790

6935

867

2405

高邮市

14102

25430

61.44

4.14

3937

4095

6061

11548

1565

4273

江都市

11387

24522

78.33

3.13

1661

1738

4886

11125

2042

5618

附表2

 

邗江区贫困人口调查汇总表

单位

户数

人口

农村人口

比重

城区片

802

1471

113113

1.3

蒋王

62

113

16473

0.69

汊河

115

190

21781

0.87

邗上

31

95

9385

1.01

瓜洲

350

547

31571

1.73

杨庙

172

345

21094

1.64

新盛

72

181

12809

1.41

城东片

487

895

53328

1.68

杭集

264

524

34682

1.51

泰安

223

371

18646

1.99

北洲片

1368

2416

122486

1.97

沙头

365

593

41737

1.42

李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