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统计局
经济普查简报 第六期

我区出台第二次经济普查考核办法

    为科学有效组织实施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经济普查各项任务,促进经济普查各个阶段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邗江区经普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了《邗江区第二次经济普查考核办法》。

    《办法》包括六个部分:考核对象;考核原则;考量部门、名次确定和考核内容;考核的量化和计分办法;考核工作的要求;表彰和处罚办法等。

 

我区“五个到位”做好清查数据处理工作

    为了切实抓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质量,邗江区经普办善始善终,一着不让狠抓清查工作全过程,认真做好数据处理工作,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

    目前,清查工作进入数据处理阶段,区经普办召开各镇(街道)经普办主任、数据处理业务负责人会议,解决在当前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清查数据处理工作中必须做到“五个到位”: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区经普办分成四个数据处理组,每个组负责四个镇(街道),建立层层责任制,明确责任,保证数据处理质量。二是检查指导到位。在数据处理工作过程中,区经普办分成二个组,分赴各镇(街道)督促检查,指导数据处理工作,切实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三是清查数据比对到位。按照部门提供的资料,与清查登记的单位数进行比对,查找未登记原因。四是拾遗补缺到位。对在审核中发现与部门反馈资料有出入时,要求再次上门核对,做好拾遗补登工作,确保清查对象不重不漏。五是单位数与经济总量衔接到位。单位个数是经济总量的载体,认真审核规模以上工业、限下工业,三产服务业以及个体经营户的个数与经济总量,做到单位总数与经济总量的匹配。

[发布时间:2008-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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